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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行 鳩
- 陳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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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鳩,一種曾經在美洲大陸達到50億驚人數量的物種,卻可以在短短二三百年的時間內,到消失滅絕。其造成原因是什麼?是怎樣子的因素造成這樣的結果?這個發生在旅行鳩身上的例子,可不可能其它的野生動植物也會這樣子情況發生呢?
旅行鳩 ( Passenger Pigeon Ectopistes
migratorius)
鳩目鳩科,只分布在中美洲至北美洲東部一帶,會在春季時為了繁殖而飛向北方;而在冬季時則集體飛向南方過冬,由於這種遷徒的習性,而被命名成旅行鳩。旅行鳩,體長約四十公分,公鳥背上和翼上具有鮮艷而略深的青色,喉部至前胸為胭脂色,眼睛為黃橙色,雌鳥背部淡茶色,胸部為灰色。體型呈流線形,頭小。在一九一四年時正式宣佈滅絕,對於一個物種滅絕來說,旅行鳩的滅絕時間的精準是讓人頗感到可悲的。由五十憶的數量到單獨一隻,這樣子的情形,又是怎樣子發生?
由於其遷徒時龐大的數量,因此在當時的人們曾有類似的記錄“鳩群滿滿地飛在天上,牠們的身影遮去了一大片日光,糞便落下如同不溶的雪。…….鳩群便是以如此龐大之數過境天空,持續三日之久”這樣的的過境情形。而牠們為了繁殖時所占的營巢地全長達十公里以上,當三千萬隻至五千萬隻共集一處時,森林也會遭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當時有這樣子的形容“停棲的兩端距離遠達十一公里,此時看不到林子的樹技,在較粗的枝條上,鳩群會重疊停在上頭,一大群合起來的高度幾乎有一公尺”這真是沒法想像的情景。
而其滅絕的原因,除了森林的採伐而造成其棲息地,繁殖地的消失以外,人類的濫捕是最大的原因,由於這樣子龐大的一個族群,人類也就輕易大量捕獲。當牠們由成群飛翔或營巢處森林飛回時,用槍炮連續射擊,便有驚人數量的鳩從天空掉落。而十九世紀後,由於移民人口的增加,來自於歐洲的移民,由原先1800年約五百三十萬人口,到1870年增加七倍而達到四千萬人,隨之而產生的糧食問題.無以數計飛來的旅行鳩成為最好的來源。
旅行鳩的肉成為最佳的食物,鳩血和內臟,甚至糞便也可以當作藥物出售,羽毛則成為最佳的羽毛材料的來源。這樣子的大量捕殺持續了足足二十年,當人類開始有了察覺時,旅行鳩的數量己經遽減。開始緊張的政府於開始通過針對旅行鳩的保護法案。然而,卻為時以晚。
以這樣的一個族群滅絕的例子,回過來看看我們所想要的一個所謂的「永續發展」,其實說穿了也不過是藉由人類的力量來嘗試使某一物種的族群數量能夠維持固定的某一數量,而能讓使人類來利用。因此我們可以將問題簡化成「何種程度的利用不至於干擾到物種的族群數量」以及「人類本身是否能僅固定這樣子的利用程度」。
在「何種程度的利用不至於干擾到物種的族群數量」上的話,也就是希望我們在對該族群作出一定數量的疏伐時,族群的r值能夠使族群數量在短時間內能夠恢復在被利用前的族群數量。而這樣子的方法,我們得要先得到該物種的一個基本的生活史,以及其族群的增長模式,找出何時來對野生族群的作出某一數量上的刪減,而這樣子數量上的減少,不會使族群的數量低於某一限值,而無法再恢復回到原來,或接近原來的族群數量。
現在台灣所面臨到的許多保育問題,其實就是一個可不可以利用的問題。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究竟只是單純的劃設一定範圍的保護區或保留區,擱著不去管它,或者是加以人工的干擾,利用部份的族群。在經濟利益上而言,前者所需要的經濟成本遠遠大過於後者,因此,會傾向於去採取後者的策略,試圖來利用部份族群,增加人類本身的一個經濟利益。但是,此前提是,所利用的數量是必須在族群仍可恢復的一個範圍,而此範圍,此數量的認定,便得依靠對於此物種族群的基本調查了。倘若,在缺乏對於這個族群成長的調查下,而對此族群作出錯誤的判斷,常常會被一些假象所矇騙作出錯誤的判斷而造成族群的滅絕。
以旅行鳩來作為一個例子,由於旅行鳩這種多到驚人的龐大數量,成為其滅絕的一個主要原因,在這樣子的一個龐大數量下,似乎看起來不像會有打完的一天。事實上,旅行鳩,它的繁殖能力並不強,而它們藉由大群體的生活而得到保護。在環境條件仍然不錯,而沒有什麼天敵的情況下,才會出現50億的族群數量。
在一八九六年時,旅行鳩的數量在獵捕的壓力之下,大約只剩下原來的二十分之一,二十五萬隻。在該年四月,在俄亥俄州出現,經由人們的通報,捕獵行動再度的開始,經過這次的屠殺,二十萬隻被殺,四萬隻受傷,而許多的幼鳥也慘遭毒手,族群數量變成只有五千隻左右,是原先的一萬分之一了。當物種的族群數量低於某一個限度時,此物種己經失去其再恢復的能力,而只能等待其滅絕的來臨。
由此可見,在沒法確定族群可供給人類所利用的數量為多少時,盲目的做出錯誤的判斷,只是會再多一筆物種滅絕的紀錄罷了。因此,在無法確定之前,不得不先採取經濟成本較高的前者,因為以整體的社會成本來看,社會成本不單單只是經濟成本便能代表,倘若加入了物種滅絕的代價,一個龐大的環境成本進入,這樣子的選擇或許是比較適合的。
而回過頭來看,人類本身是否能夠僅固定這樣的一個利用程度呢?倘若我們己經找到了利用族群的一個最佳數量。由於人類本身族群數量的增長,而資的需求量也日益的提高,一些原本還並非屬於稀有的資源,在需求量增加的情形下,也開始變成開始有競爭的情形產生。而利用型式的改變,也使得消耗速率日益的提高。因此,原先在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限制,己經由原先自然界所給予的自然條件限制,由於人類利用形式的轉變而沒法再有原先的的效用。再來塑造出另一個利用資源的限制,便成為人類目前所必需做到的,因此,便會有一些立法的產生,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等。而在國際上也會有一些保育公約,例如:生物多樣性公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等等。
因此,以這二個所簡化後的問題,再來看看資源,或者野生動物植族群的永續發展是否可行?
我們可以發現到除了一些立法上,經濟上,社會層面上的問題,回歸到生物問題上頭,對於一個物種其族群增長模型的建立,對於利用數量上的確定,有實質上的助益。再者,當然同時需要配合上對於棲地的管理,如保護區或保留區的劃設,利用相關理論。降低由環境改變而造成野生動植物族群數量上減少的可能。其實所謂的永續經營管理發展,理論上,應該是可行的;只是在現實生活中,會有太多的所謂干擾存在,即使立了相關的法令,缺乏落實的執行,也只得落個空殼而己,旅行鳩是個例子,而有更多其它滅絕物種的例子存在,或許台灣本身就有可能將發生一些,這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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