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 建請完整保留茄萣濕地範圍,並正式評定茄萣濕地為「國家級重要濕地」
此致 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
茄萣各社團與國內外保育團體呼籲,茄萣濕地之範圍與等級審議,必須回到《濕地保育法》的科學精神與國家保育責任,而非地方政治角力的延伸。除此之外,都市計畫與濕地審議屬於獨立程序,不應互相影響或牽動審查結果。濕地評級需先考量濕地品質與重要性,獨立相關分級與管理。
茄萣濕地同時具備鹽田濕地、紅樹林、感潮、雨水儲存等多樣水文與生態梯度,是多種保育類候鳥的重要棲地,並與四草、曾文溪口等國際級,以及七股等國家級濕地形成南北連動的濕地網絡。在永安濕地大幅消失後,茄萣已成為臺灣西南沿海濕地廊道最南端的關鍵節點。
我們對高雄市政府提出「本區域屬於易淹水區域,由本府擬定保育利用計畫,整體考量人民財產生命安全,汛期防洪、滯洪之需求,故建議茄萣濕地維持地方級。」等推諉說法,表達嚴正關切。高雄市政府忽略茄萣濕地已具備國家級水準,並以管理不足作為降格與開發的理由,與《濕地保育法》精神相違。科學事實已清楚指出:
- 茄萣濕地具國家級濕地所需生態指標與法定條件:茄萣濕地為高雄市黑面琵鷺最大、最穩定之度冬地點;亦有多種瀕危鳥種集中棲息,具有高度的物種豐富度與棲息密度。依《拉姆薩公約》第六標準,一濕地若有單一水鳥達全球族群 1% 以上,即屬國際重要濕地。茄萣濕地已達此門檻,不得再以「地方管理便利性」作為降格理由。
- 茄萣是四草/七股濕地系統之南端衛星濕地,是國家級廊道一環:黑面琵鷺族群過去由四草七股向南拓展;永安濕地功能衰退後,茄萣承接其生態角色,屬國家級濕地網絡關鍵點。此外,黑面琵鷺夜棲需300 公尺安全距離與100 公尺覓食緩衝帶,1-4 道路將切割其主要候鳥夜棲點「大山」並造成不可逆的棲地破碎化。根據地景生態學的理解,此一道路開發都將直接破壞水文與生態完整性。
- 防洪不應作為濕地列為地方級之理由,濕地利用應以完整範圍為前提依明智利用原則分區:茄萣社區排水與濕地為獨立且不相連之系統,濕地的滯洪、延洪與雨水調節功能反而有助分擔逕流。茄萣社區大排渠底標低於海平面,屬感潮區,高雄市政府長期怠於改善總體治洪策略與污水處理,已造成居民長期負擔。濕地本身應予強化其水文調節功能,而非以開發或治洪需求作為降低濕地等級之理由。
基於科學證據、國家級候鳥紀錄與西南沿海濕地廊道功能,茄萣濕地已完全符合國家級重要濕地的評定標準。我們主張:
(一)濕地範圍須完整保留,不應因道路開發案切割水文與生態鏈結;
(二)濕地等級應升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
茄萣濕地是國家級自然資產,亦是臺灣西南沿海濕地廊道的最後防線,必須作為國家層級重要濕地予以保護。我們呼籲重要濕地審議小組保留濕地完整範圍,避免切割候鳥與黑面琵鷺棲地,以落實拉姆薩公約、濕地保育綱領、與濕地零損失精神。
發起單位:
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高雄市茄萣生態文化協會
連署保育團體:
社團法人台南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美濃愛鄉協進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財團法人地球公民基金會、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社團法人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社團法人台灣食農創生發展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城市森林協會
連署企業:
格外農品股份有限公司、KIKŌ低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