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聲明] 全民守護貓頭鷹! 保育團體反對開放貓頭鷹人工飼養、繁殖、營利使用

針對日前有業者要求開放數種鴞形目動物以供人工飼養、繁殖、營利使用,台灣猛禽研究會、中華民國野鳥學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及荒野保護協會等保育團體,基於以下八點原因,呼籲政府謹慎以對,不得開放!

1.危及野外族群

一旦開放貓頭鷹可以人工飼養、繁殖、營利使用,且若開放名錄中包含與台灣相同或相近的物種,非常可能造成台灣本土物種的盜獵壓力。

2.具有入侵風險

被列為允許圈養繁殖的貓頭鷹種類多半繁殖能力較佳,逸出後更容易在野外建立族群,除了獵捕台灣原生物種,更有可能與原生種貓頭鷹競爭棲地。另一方面,人工圈養族群攜帶的病源與寄生蟲,亦可能對原生族群造成衝擊。近來引起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外來種埃及聖環鹮移除問題即是一例,一旦動物意外逸出野外並建立繁衍族群,整體社會及生態環境將付出極大成本。

3.政府缺乏管理辦法

截至目前為止,政府尚未針對猛禽在人工環境下飼養的場域要求進行規範,而相關的繁養殖產業亦無配套管理辦法,且鸚鵡和日猛禽等特殊寵物販售與棄養亦不見任何有效管理。

4.政府缺乏所需人員與資源

目前動物保護執法人員與經費,早已不足以處理現今動物、寵物、外來種之問題,引進更多外來物種勢必造成問題惡化。

5.欠缺經濟以及社會公平正義的評

目前沒有任何評估提出引進貓頭鷹將會有多少經濟效應,而政府在落實相關規定的執行上,將會需要多少資源、經費、人力(請注意,政府現在已經欠缺資源執行現有工作了)。若政府執行時,所需經費大於或等於引進貓頭鷹之經濟效應,結果將是僅少數業者受益,其所衍生的一切處理經費將由全民買單。我們反對讓少數業者賺滿荷包,卻讓社會大眾負擔棄養、入侵外來種的風險與成本,因此反對再有新的類群進入寵物交易市場。

6.引進外來種造成的問題與不具必要性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調查分析中發現,1600年來動物絕滅的原因有39%是由於物種的引進,36%由於生境的破壞,23%由於狩獵和有意捕殺(世界資源報告 1995)。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在全球生物多樣性策略專欄中也強調,世界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機制與外來種的引入有關(Reid et al., 1989)。」IUCN曾對移置物種在國內經營管理上提出建議:「應制定法令限制不必要的的引種與動物進口。」我們不應忽視造成動物滅絕的這39%和質疑引進貓頭鷹的必要性。

7.違反動物福利

不管日夜猛禽,在飼養下均需高度的技巧,平衡的飲食,與充分的活動空間。目前在台灣,大部分的飼主均缺乏適合的場域和教育訓練。在人工環境下圈養這類高智能的生物,在動物福利上有很大的疑慮。

8.有違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政府施政的方向,教育部在各級學校亦極力推廣。然而民眾往往因一時流行、媒體或寵物業者推波助瀾下,因著貓頭鷹可愛的外表而有飼養的慾望,卻不知貓頭鷹仍屬猛禽、具危險性,在對物種習性不了解的狀況下,極易造成傷害與形成棄養潮。國外近年開始出現以貓頭鷹為攬客招牌的咖啡店、餐廳,但是裡面飼養的貓頭鷹極可能鎮日皆處於高度的精神和生理緊迫。國內業者起而仿效之下,易淪為商業展售生命的錯誤教育。

基於上述理由,保育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貓頭鷹解禁成為可供人工飼養、繁殖、營利使用物種。